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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奖励政策--北京四板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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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四板简介

.北京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北京唯一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
主要股东: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北京产权交易所、深交所、中关村发展集团等
2014年初开始正式运营
职能是为北京市小微企业提供挂牌、股权转让、债权融资等服务
截至2014年11月初,北京四板市场已挂牌展示企业145家,登记托管企业71家,覆盖近二十个行业

北京股权交易中心,简称“北京四板市场”,是北京市政府结合北京经济金融特色,着力解决中小企业发展难题而成立的非盈利性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目的是为北京市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私募融资服务。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文件
顺政发〔2014〕27号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推动企业上市工作办法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顺义区推动企业上市工作办法》已经2014年8月20日第23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4日

顺义区推动企业上市工作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快企业上市步伐,促进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规范运作,推动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形成多点支撑的经济发展格局,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经济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政府引导、规范运作、企业为主、市场推进”的原则,加大培育和支持力度,优化发展环境,打造资本市场顺义板块。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上市,包括在境内外知名资本市场(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场外交易市场)上市和挂牌。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上市培育企业,是指在我区注册纳税,上市目标明确、具备一定条件且被列入上市培育企业资源库的企业。
第五条 本区推动企业上市相关工作由顺义区推动企业上市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金融办,具体负责企业上市的规划、筛选、培育、初审、奖励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金融办主任兼任。
第六条 丰富上市培育企业资源库。通过所属行业部门推荐和企业自荐等方式保持库内资源及时更新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企业上市的进展情况,确定不同阶段的服务内容。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争取有上市意愿的区外企业入区发展。

第七条 纳入上市培育企业资源库的企业应定期向区金融办报送业务数据、经营情况和信息变更等情况。
第八条 营造促进企业上市的良好氛围,采取多种措施促进企业上市。
(一)培育、优化企业上市金融环境。积极引进创投、担保、法律、会计、咨询等专业机构,提高企业上市的综合服务水平。
(二)加大培训力度。邀请市证监局、市金融局等职能部门对上市培育企业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上市培育企业资本运营理念和科学管理水平。
(三)协调解决上市培育企业在改制上市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上市培育企业有需要政府协调解决的事项,可向区金融办提出申请,由区金融办上报领导小组,予以协调。
(四)强化企业上市后服务。持续关注上市企业运行情况,巩固上市成果。
第九条 设立顺义区企业上市奖励扶持资金,用于支持企业上市工作。上市培育企业完成股份有限公司改制,给予200万元补助。企业拟在创业板上市,完成上市辅导后,给予200万元补助;上市成功后,再给予200万元补助。企业拟在主板、中小板上市,完成上市辅导后,给予300万元补助;上市成功后,再给予300万元补助。企业在境外知名资本市场上市,给予600万元补助。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给予80万元补助。企业在北京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后,给予50万元补助。挂牌企业成功转板后,根据所属市场补齐差额。

第十条 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律师事务所等关联中介机构将区外企业引入我区,企业成功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后,给予中介机构50万元奖励;企业成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场外市场挂牌后,给予中介机构30万元奖励。
第十一条 凡申请顺义区企业上市奖励扶持资金的企业,须向区金融办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经区政府批准,由区财政局落实相关资金。

第十二条 申请顺义区企业上市奖励扶持资金的企业,应向区金融办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改制奖励扶持资金的企业:
1.顺义区企业上市奖励扶持资金申请表;
2.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与证券公司签订的改制顾问协议复印件;
4.市证监局出具的辅导备案登记受理。
(二)申请辅导期奖励扶持资金的企业:
1.顺义区企业上市奖励扶持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与具有保荐资质的证券公司所签订辅导协议的复印件;
4.企业与具有境内外证券市场保荐资质的证券公司所签订保荐协议和承销协议的复印件;
5.证监会出具的上市受理相关文件。
(三)申请上市成功奖励扶持资金的企业:
1.顺义区企业上市奖励扶持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交易所出具的首次公开发行批文。
(四)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奖励扶持资金的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1.顺义区企业上市奖励扶持资金申请表;
2.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关于同意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
(五)申请在北京股权交易中心(四板)挂牌奖励扶持资金的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1.顺义区企业上市奖励扶持资金申请表;
2.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与证券公司签订的财务顾问协议复印件;
4.北京股权交易中心出具的相关确认材料。
以上所提交材料1式2份,是复印件的需加盖企业公章。
企业应于完成挂牌、改制、辅导、上市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逾期视同放弃。
第十三条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涉及企业上市的行政审批审核事项,应指定专人督办,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可以同步办理的审批审核事项,进行同步办理;有前置条件的审批审核事项,提前做好有关工作。
第十四条 保荐券商在我区设立营业部的,应完善自身制度,积极做好保荐对象的账户开设、股权托管等相关服务;区内金融机构应做好企业上市后募投资金账户的开设等相关服务。
第十五条 享受奖励扶持资金的企业,如5年内迁出我区,应退还所享受的奖励扶持资金。
第十六条 本办法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或北京市政策调整将作相应调整,具体问题由区金融办与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推动企业上市工作办法的通知》(顺政发〔2011〕24号)同时废止。附件:1.顺义区推动企业上市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顺义区企业上市奖励扶持资金申请表顺义区推动企业上市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 长:林向阳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成 员:董建华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李长勇 区科委主任
郭振江 区经济信息化委主任
王 奎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
刘振河 区农委主任
秦拥军 区商务委主任
丁文强 区国资委主任
王 颖 区文化委主任
周继武 区金融办主任
赵殿江 区财政局局长
张尚强 区人力社保局局长
洪 全 区环保局局长
徐晓武 区交通局局长
解长春 区统计局局长
陈长旺 区质监局局长
雷 彤 区国税局局长
张 翅 区地税局局长
杨卫东 市规划委顺义分局局长
韩凤桐 市国土局顺义分局局长
杨 鸣 市工商局顺义分局局长
顺义区企业上市奖励扶持资金申请表
公司名称
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所属地区
成立时间
公司网址
所属行业
开户银行
帐 号
联系人
职 务
姓 名
办公电话
手 机
电子邮件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历史
沿革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
业务范围
主营产品
及高技术
含量产品
公司财务状况
注册资本(万元)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资产负债率(%)
过往两年经营状况
主营收入(万元)
增长率(%)
净利润(万元)
增长率(%)
净资产收益率(%)


中介机构
主承销商 _________________ 财务顾问____________

上市地点
申请项目
1.企业改制奖励扶持资金
2.企业辅导奖励扶持资金
3.企业上市成功奖励扶持资金
4.新三板挂牌奖励扶持资金
5.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奖励扶持资金
申请奖励扶持资金金额
申请企业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本申请表中所填报内容和所提交材料均为真实、合法的,我公司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顺义区金融服务办公室审核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顺义区财政局审核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4日印发

---------欲在北京四板挂牌,请联系----------------------
北京华灵四方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沈伟
电话:(86 10)67716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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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北京四板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

    . 400-056-8868 ,13911268021沈先生
    (24小时热线)
    . 010-67716526
    . 010-67716522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文件

    顺政发〔2014〕27号


    第九条 设立顺义区企业上市奖励扶持资金,用于支持企业上市工作。上市培育企业完成股份有限公司改制,给予200万元补助。企业拟在创业板上市,完成上市辅导后,给予200万元补助;上市成功后,再给予200万元补助。企业拟在主板、中小板上市,完成上市辅导后,给予300万元补助;上市成功后,再给予300万元补助。企业在境外知名资本市场上市,给予600万元补助。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给予80万元补助。企业在北京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后,给予50万元补助。挂牌企业成功转板后,根据所属市场补齐差额
  • 根据不同上市阶段给予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三年120万元培育期资金补贴、50万元辅导期资金补贴。在北京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的企业,根据区级贡献给予其最高50万元资金奖励。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东城区支持企业上市挂牌融资
    若干意见的通知
    东政发〔2014〕25号

    我区重点拟上市挂牌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后,奖励100万元人民币;上市挂牌成功后,奖励50万元人民币;通过上市挂牌融资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奖励100万元人民币。

    享受奖励后,企业必须在东城区持续经营不少于5年,若5年内迁出东城区的,应退回上市挂牌过程中及上市挂牌后享受的所有奖励资金。